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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生满意度网上测评的通知

2025年12月23日 11:04 党委组织部 点击:[]

校内各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重工商大委发〔2025107号)文件要求,学校开展师生对管理服务单位和教学单位的服务满意度测评,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测评人员及测评对象

1.教职工代表:测评对象为管理服务单位,遵循本单位回避原则。

2.学生代表:测评对象为管理服务单位和本学院。学生代表为2023级、2024级学号尾数为15的本科生和2024级学号尾数为15的研究生。其中,测评产教融合发展中心的为茶园校区2023级、2024级学号尾数为15的本科生和2024级学号尾数为15的研究生。测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为本学院2023级、2024级全体研究生。

二、测评内容

对管理服务单位测评主要为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办事效率、服务创新等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方面的满意度情况。

对教学单位测评主要为管理与服务、教师教育教学及课外辅导、实验/实习/实训/课程设计与论文指导、学业/就业/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情况。

三、测评方式

师生满意度采取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,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。

四、测评时限

测评时限为:20251223日~1230日。超过时限,测评系统自动关闭。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按照要求,积极组织落实好师生满意度测评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重庆工商大学师生满意度网上测评操作说明

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组织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1223



附件【附件:重庆工商大学师生满意度网上测评操作说明.pdf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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