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党委、党总支:
为帮助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定理想信念、增强党性修养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党校拟举办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。现将专题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未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。
二、培训时间
3月12日至14日,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(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)。
三、培训方式
网络培训(企业微信)。
四、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
1.报名条件。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,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最晚为2021年3月11日(含)。
2.报名方法。各二级党委、党总支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(附件1),参训学员名单电子文档3月11日17:00前发至党校办公室邮箱(zzhb@ctbu.edu.cn),并将纸质版交学校党校办公室(厚德楼4014)。
五、培训内容
详见附件2
六、考核与评优
1.培训考核总成绩由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、课堂考勤情况、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。其中,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占20%、课堂考勤情况占10%、结业考试成绩占70%。
2.学员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,填写《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》(附件3)。
3.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,颁发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结业证书。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、学习态度不端正、无故旷课、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,不予结业。
4.培训班结业时,根据学员总评成绩和现实表现,按参训学员10%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党校办公室报送参训学员名单。报送的参训学员如不在12371系统的发展对象名单中则不列入培训。
2.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,请二级党委、党总支组织发展对象认真自学参考资料的内容(附件4)。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培训小组,培训小组要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(附件5),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、服务师生中认识国情、了解社会,接受教育、锤炼党性。每人至少撰写1篇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。
3.二级党委、党总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提出努力方向,帮助其健康成长。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,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,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,端正入党动机,并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。
联系人:何炫梁;电话:62769336。
邮箱:zzhb@ctbu.edu.cn
附件:1.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名册
2.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教学大纲
3.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
4.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学习参考资料
5.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实践活动登记表
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党校
2020年3月11日